建筑(城鄉建設)雜志全國理事會
個人專業會員
章 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科技創新、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建筑(城鄉建設)雜志全國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的綜合優勢。經研究,理事會擬廣泛吸收熱心于推動行業進步的管理人才和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的優秀人才加入理事會,成為個人專業會員。
理事會個人專業會員將竭誠為業內優秀人才搭建建言獻策的暢通渠道,形成凝聚智慧、溝通交流、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發展格局,擴大智庫專家隊伍,形成梯級后備力量,為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培育領軍人才和權威專家團隊。
第二章 入會條件及會員級別設置
一、入會條件
(一)連續三年訂閱本刊雜志,有意愿為《建筑》《城鄉建設》投稿,積極支持住建部建筑雜志社兩刊發展;
(二)從事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工作的專家學者、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所涉領域包含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所有相關專業范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業:規劃設計、投融資、開發、建設、信息化、生產施工、全裝修、物業管理、運維、咨詢服務、科研院所、城管、環衛、村鎮建設等);
(三)具有中級職稱或擔任中層管理人員及以上職務的從業人員;
(四)年齡在65周歲以下。
二、會員級別設置
(一)個人專業會員
滿足入會條件,同時,連續三年訂閱一套《建筑》或《城鄉建設》雜志,可申請加入個人專業會員。
(二)個人VIP會員
滿足入會條件,同時,連續三年每年訂閱兩套或兩套以上《建筑》或《城鄉建設》雜志,可申請加入個人VIP會員。
第三章 會員權利和義務
三、個人專業會員權利
(一)獲得建筑雜志社下轄兩刊《建筑》或《城鄉建設》雜志72本,共計價值1440元;
(二)根據會員意愿,個人專業會員可通過本會主辦的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向社會進行形象展示,每年不少于10次,價值人均10000元;
(三)優先參加建筑雜志社或理事會舉辦、協辦的各類會議和高端沙龍活動,免費獲得會議資料和享用會議用餐,價值500-1000元;
(四)有機會獲得與行業大咖、院士、領軍企業家面對面交流機會,或獲得線上活動對話的專屬機會,每場活動注冊費299元以上;
(五)優先、優惠參加本會或建筑雜志社組織的繼續教育、專業研討會和經驗交流等活動,會務費不限次數享受七折優惠;
(六)優先優惠參加每年一次的“美麗中國年度總論壇”。優先參加美麗中國分論壇,享受高端午餐或晚宴等互動活動,價值100-299元;
(七)在達到建筑雜志社兩刊的文章刊發質量要求的前提下,三年內優先發布3000字內論文一次;
(八)擁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九)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四、個人VIP會員權利
(一)享有個人專業會員的所有權利;
(二)優先獲得參加各種沙龍和會議交流資格和機會;
(三)同步享有建筑雜志社兩刊電子版閱讀文件一份(僅供個人學習,嚴禁商用),價值同紙質版訂閱價1440元;
(四)同步享有其他專業資料庫文件一份,該資料庫文件不定期更新(僅供個人學習,嚴禁傳播商用),價值899元;
(五)隨理事會建設發展免費享有后續升級服務內容。
五、個人專業(VIP)會員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自覺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二)積極熱心推動或參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生態、轉型創新、高質量發展事業;
(三)積極支持本會和住建部建筑雜志社及兩刊發展,訂閱建筑雜志社下轄兩刊《建筑》或《城鄉建設》;
(四)積極參加本會舉辦的交流活動;
(五)按規定時間和標準交納雜志訂閱費。
第四章 入會程序和會費說明
六、入會程序
(一)個人通過注冊個人專業會員小程序(小程序網址鏈接為“https://forms.ebdan.net/ls/LqDHDnON”)填寫相關內容,向理事會秘書處提出入會申請,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秘書處進行評估,通過審核后交納雜志三年訂閱費;
(三)完善個人專業會員相關材料,并報秘書會備案;
(四)個人專業會員注冊后由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五)三年后,個人專業會員需重新申請入會。如無不良從業記錄,將簡化審批程序,按當年雜志訂閱價格繳費后,個人專業會員可直接升級成為個人VIP會員。
七、會費說明
(一)個人會費款項僅為訂閱建筑雜志社兩刊的費用,不額外收取其他費用;
(二)繳費方式:個人會費匯至建筑雜志社賬戶;
建筑雜志社有限公司,0200001409014494025,工商銀行北京百萬莊支行;
(三)個人會費繳納后須備注發票開具信息,或聯系理事會秘書處開具發票。
第五章 退會和除名
八、關于退會
(一)退會自由;
(二)退會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理由;
(三)個人專業會員在入會后已收到過雜志,或等于享受了會員待遇后申請退會的,須扣除原服務價值后退回余款;
(四)享受服務價值累計超過繳納訂閱費后,不予退款。
九、關于除名
個人專業(或VIP)會員如有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給理事會和兩刊帶來不良影響的,經理事會秘書處批準,予以除名。情節特別嚴重的,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雜志社
建筑(城鄉建設)雜志全國理事會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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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雜志社征集兩刊全國理事會個人專業會員了!附:建筑(城鄉建設)雜志全國理事會個人專業會員章程
2021-06-02